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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icp域名备案规则
在您进行ICP备案操作时,不同省市管局要求的ICP备案规则以及所需材料不同,本文将为您介绍上海市的备案规则。 企业或单位用户 如您的ICP备案主体为企业或者单位时,您可参见如下规则,提前了解ICP备案规则并准备好ICP备案资料。 ICP备案重要规则 企业需使用营业执照备案。 ICP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不允许进行ICP备案。 网站负责人需填写法定代表人,如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已取得备案号的域名必须开通网站访问服务。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6个月。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开通后需在网站底部悬挂网站ICP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相关通告请参见关于网站主页下方标明备案编号的通知,网站底部添加ICP备案号方法请参见网站添加ICP备案号。 自2018年01月0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ICP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详情请参见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域名持有者可以与主办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保持一致,其中股东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文件。 单位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单位网站命名要求。 主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未满14周岁不允许进行ICP备案。 ICP备案所需资料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授权委托书电子版(非必选):若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更多详情请参见ICP备案主体为企业或组织。 ICP备案流程概述 您可提前了解并做好ICP备案前的准备工作,ICP备案前需做的准备工作请参见ICP备案前准备概述。准备完成后您可在PC端登录联科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或使用手机端登录联科云App进行ICP备案操作,ICP备案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ICP备案流程概述。手机端ICP备案流程请参见App进行ICP备案引导。 变更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在联科云已成功进行了ICP备案,后续ICP备案的主体信息或网站信息发生了变更,您需参见如下的备案规则及时变更主体或变更网站,更新您的备案信息,变更备案的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证件号码变更需变更备案时,不需要提供变更资料。 如您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变更备案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企业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没有关联,您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注销备案后您的网站将无法访问,请您尽快办理新的备案,详情请参见注销备案和ICP备案流程。 企业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有关联,您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信息变更过程中不会影响已备案网站的正常使用。 变更证明有三类,如您的ICP备案性质是企业则需申请工商变更证明,详情请参见变更证明。如您的ICP备案性质是政府事业单位等则需提供上级部门开具的函文件。 接入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和域名均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成功备案,现需要将服务商变更为联科云或将联科云添加为该网站的新增服务商,您需参见如下规则在联科云进行接入备案,接入备案的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接入备案流程。 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再进行变更。 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ICP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才可接入。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 个人用户 如您的ICP备案主体为个人时,您可参见如下规则,提前了解ICP备案规则并准备好ICP备案资料。 ICP备案重要规则 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备案,港澳公民使用港澳通行证备案。 个人未满18周岁不允许进行ICP备案。 证件住所需为本省,如非本省,需上传本省暂住证或居住证。 已取得备案号的域名必须可以访问且网站下方须有备案号标识,备案号必须与实际备案号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6个月。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若域名设置了隐私保护,备案期间需关闭。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开通后需在网站底部悬挂网站ICP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相关通告请参见关于网站主页下方标明备案编号的通知,网站底部添加ICP备案号方法请参见网站添加ICP备案号。 自2018年01月0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ICP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详情请参见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个人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个人网站命名要求。 ICP备案所需资料 居住证电子版(非必选):非本省证件需上传居住证。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材料,如身份证原件彩色拍照照片等,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更多详情请参见ICP备案主体为个人。 ICP备案流程概述 您可提前了解并做好ICP备案前的准备工作,ICP备案前需做的准备工作请参见ICP备案前准备概述。准备完成后您可在PC端登录联科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或使用手机端登录联科云App进行ICP备案操作,ICP备案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ICP备案流程概述。手机端ICP备案流程请参见App进行ICP备案引导。 变更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在联科云已成功进行了ICP备案,后续ICP备案的主体信息或网站信息发生了变更,您需参见如下的备案规则及时变更主体或变更网站,更新您的备案信息,变更备案的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接入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和域名均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成功备案,现需要将服务商变更为联科云或将联科云添加为该网站的新增服务商,您需参见如下规则在联科云进行接入备案,接入备案的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接入备案流程。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ICP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变更备案或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 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可接入成功后再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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